一、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,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,实行公开招聘,在考试、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 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 2012年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4名。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《邱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、特教教师岗位情况表》。 三、招聘条件 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; (二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 (三)1、小学教师岗位为邱县辖区户籍(含邱县生源)或截至2012年7月31日父母一方为邱县辖区户籍; 2、初中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河北省辖区户籍; 3、高中教师岗位及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;